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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代理交通事故案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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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9 · 1163人看过
导读:黄光杰律师自2020年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业务。他处理案件超千件,曾代理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帮助原告获得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广西百色刑事及民商纠纷律师黄光杰:代理交通事故案获赔

教育与执业背景

黄光杰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他自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xxxxxxxx232282,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其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百色,联系地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超过千件,在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交通事故案起因

2021年3月30日,黄XX驾驶田林县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大型普通客车,因疲劳驾驶且未确保安全通行,碰撞到黄XX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导致正在捆绑竹子的黄XX受伤。田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黄XX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黄XX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黄XX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多项损失,但相关责任方怠于履行赔偿义务,黄XX遂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

黄XX受伤后多次转院治疗,累计住院170天,经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等病症,出院后仍存在认知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原告方诉前自行鉴定为八级伤残,被告方提出异议,法院依法委托重新鉴定,最终确定为六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案件审理中,法院追加了多个被告,各被告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等提出抗辩。黄光杰律师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积极参与审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针对被告抗辩逐一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

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及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原告无过错,相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偿原告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黄光杰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庭审经验,成功帮助原告获得相应赔偿,弥补了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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