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的一天,在沈阳市xx区的一个隐蔽窝点里,谭X、秦X等几人正紧张地打着电话,他们冒充S国检察官,用恐吓的语气对电话那头的被害人进行诈骗。殊不知,警方早已盯上了他们,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即将展开。
诈骗团伙落网
20xx年4月至6月期间,秦X、刘X、杨X、宋X、柳X先后加入孙某在沈阳市xx区设立的窝点,组成电信诈骗团伙。他们分工明确,“一线人员”冒充S国检察机关执法人员拨打被害人电话恐吓,“二线人员”冒充检察官上司进一步骗取信任,诱使被害人登陆钓鱼网站暴露账户信息,再由其他成员操作汇转资金。该团伙以“啊XX组”为分组代号向S国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累计达9000余次。最终,警方将谭X等6人抓获归案。
律师积极辩护
谭X的辩护人曹亮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承办过众多案件,经验丰富。他为谭X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指出谭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犯罪未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谭X有立功表现,还自愿认罪应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公正判决
经法院审理,认定谭X等6人构成诈骗罪。鉴于他们均系犯罪未遂,且在共同犯罪中虽为主犯但作用相对较小,又能如实供述罪行,法院采纳了曹亮律师合理的辩护意见。最终,谭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获相应刑罚。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服从判决均未提出上诉。这场电信诈骗案至此画上了句号,正义得到了伸张。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