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开车,磕磕碰碰有时候难以避免,但要是发生了致人死亡的事故,有人居然选择逃逸,这性质可就完全变了。想象一下,受害者在事故中生命垂危,正急需救助,而肇事者却因为害怕担责,一脚油门跑了,这不仅让受害者失去了及时被救的机会,也让受害者家属陷入无尽的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么,这种致人死亡后逃逸的行为,法律会怎么判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致人死亡逃逸的基础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比如张三开车撞了李四后,因为害怕担责,直接驾车逃离现场,李四由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种情况下张三就可能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二、认定“逃逸”的关键因素
要认定肇事者属于逃逸行为,关键在于其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只是因为当时惊慌失措,暂时离开现场,但随后又主动返回并积极配合处理事故,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逃逸。但要是肇事者离开现场后,长时间不露面,也不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那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例如王五在撞人后,借口去附近找救援人员,结果一去不回,还关闭手机,这种行为就明显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会被认定为逃逸。
三、逃逸后自首的量刑影响
如果肇事者在逃逸后又主动自首,这在量刑上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不过,具体的从轻幅度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赵六在致人死亡逃逸后,经过思想斗争,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赵六的自首情节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可能会在原本应处的刑罚基础上适当从轻处罚。
四、积极赔偿对量刑的作用
肇事者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取得受害者家属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也会被考虑。因为积极赔偿体现了肇事者一定的悔罪态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创伤。例如孙七在致人死亡逃逸后,其家属主动与受害者家属沟通,积极赔偿了受害者家属的各项损失,并取得了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把孙七家属的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这一情节纳入考量范围,可能会对孙七从轻处罚。
致人死亡逃逸的案件判决后,还可能面临一系列后续问题。比如受害者家属可能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想要申诉;肇事者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可能会涉及减刑等问题。这些后续问题的处理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面对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时,能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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