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周文靖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获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法律实务能力。他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深耕于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办理了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刑事辩护,同时在民事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其服务客户广泛,涉及不同行业和群体,始终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案涉工程不同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付款方式为全垫资,工程验收合格后待上级专项拨款到位即支付,拨款差额部分三年内付清。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于2016年11月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村委会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
庭审胜诉获支持
2025年9月,玉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本案并公开开庭审理。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总价款在验收时达成一致意见,且村委会未在法院限定时间内提出鉴定申请,审计部门的审计仅为行政监督,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故对该抗辩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周文靖律师帮助郑X实现了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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