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刘振宇律师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服务地区为开封,就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他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深耕细作,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其中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占比约30%。此外,他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刘振宇还担任过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开封市宋都调解调解员等多个重要职位。
刑事辩护案例
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李X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刘振宇律师担任其指定辩护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李X是否为主犯以及量刑是否过重。刘振宇律师在辩护中指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李X犯罪情节一般,主观恶性较小,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在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振宇律师仔细研究证据,发现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证明在劝架过程中,张X让人把车开过来把李X拉走,李X驾车朝对方人员撞过去,撞到人后,又调转方向朝西北撞,致使王X被压在车底。且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刘振宇律师关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的错误,对量刑进行了调整。
多领域实践
除了刑事辩护,刘振宇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诸多成功案例。他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在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等方面,他也能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为当事人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各个案件中都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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