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黄光杰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他持有执业证号145xxxxxxxx232282,服务地区主要为广西百色。他毕业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在执业过程中,他承办案件数量超过千件,主要方向聚焦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以及离婚纠纷等领域。
涉植案件详情
当事人柯XX为非法获利,于2019年底网上与他人达成苏铁买卖意向,在明知苏铁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仍多次收购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德保苏铁,进行培育并出售。20202021年,柯XX先后4次以60100元/株的价格,购买德保苏铁335公斤约200株。期间有6株丢弃、4株死亡,除109株未出售外,至少91株以120180元/株售出,非法获利10920元。2021年10月17日,柯XX在店铺内主动配合公安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律师参与过程
案件审理时,黄光杰律师作为柯XX的辩护人介入。他全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仔细梳理案件细节与量刑情节。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其承担16786元生态恢复成本。黄律师提出柯XX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无主观故意、事后积极配合、如实供述且认罪认罚,建议认定自首并适用缓刑。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柯XX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采纳了黄律师提出的柯XX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的意见,但未采纳认定自首及适用缓刑的建议。最终判决柯XX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已缴纳);其退至法院的16786元恢复生态环境成本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违法所得10920元没收上缴国库。黄律师通过精准梳理情节、制定策略、合理抗辩,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宽处罚的机会,有效降低量刑幅度,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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