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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绍兴民商事律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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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7 · 1949人看过
导读:王帅龙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拥有8年法律实务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尤其在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执业以来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曾获多项荣誉。其代表案例涉及交通事故致人伤亡索赔、合同货款追讨、民间借贷纠纷等,为当事人挽回大量经济损失。

基本信息

王帅龙律师就职于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33xxxxxxxx196844。他服务于绍兴地区,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东路2608号促进大厦16楼。王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同时还担任工会调解员这一重要社会角色。他秉持“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中不断践行着自己的使命。

执业经历与荣誉

王帅龙律师拥有8年法律实务经验,2018年便以高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于2020年6月正式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执业领域广泛且精深,全面覆盖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行政复议诉讼以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多专多能”的业务格局,能为企业客户与个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法律解决方案。凭借严谨负责的办案态度和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他荣获了“2020绍兴市柯桥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2021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度绍兴市柯桥区年度优秀青年律师”等多项荣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激励着他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继续前行。

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王律师尤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在这一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在行人因两车碰撞身亡的案件中,肇事方主次责任明确,但保险公司却推诿赔付。王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家属争取到了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合计83万余元。在当事人被快递员履职时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伤的案件中,面对保险公司“主体不适格”的抗辩,王律师明确责任主体与保险赔付范围,最终帮助当事人获赔17万余元。还有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左小腿截肢,构成七级伤残,遭遇保险公司扣减非医保用药、被告否认因果关系等多重抗辩,王律师推动伤残鉴定、精准核算假肢费用及后续损失,成功争取近90万元赔偿。此类案件涉及诸多专业的医学鉴定和复杂的赔偿计算,王律师总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解决合同纠纷能力突出

在合同纠纷领域,王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企业间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的案件中,被告拒不到庭应诉,王律师凭借增值税发票、抵扣记录、微信催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并申请财产保全,成功追回全额货款及逾期利息。职工工作时被布匹砸伤构成十级工伤,单位未缴社保且异议工资标准,王律师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流水等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9.6万余元。供应商与采购方因布料质量产生争议,被告反诉索赔10万余元,王律师反驳无依据反诉,厘清货款金额,帮助原告追回货款。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大量的证据收集和法律条文的运用,王律师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有方法

债权债务纠纷也是王律师擅长的领域之一。在当事人出借45万元,两被告互相担保逾期未还的案件中,王律师锁定借贷协议与转账记录,明确担保责任,促使法院判决全额归还本金及合法利息,支持律师费、保全费等维权成本。在30万元大额民间借贷中,三被告共同借款却推诿还款,王律师凭借借条、转账凭证夯实债权,面对被告缺席审理,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全额借款及利息。个人拖欠货款多次承诺未兑现,王律师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梳理微信对账记录,最终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欠款及逾期利息。债权债务纠纷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王律师总能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证据,为当事人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一:行人死亡获83万赔偿

在2023年5月18日的案件中,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路边行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的车辆分别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后,保险公司A已垫付医疗费1.8万元,被告一额外补偿原告10万元(不列入赔偿范围)。三原告系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提起诉讼。

接受委托后,王帅龙律师首先全面固化证据,收集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且无争议的证据链,为索赔奠定基础。在应对被告和保险公司的多重抗辩时,他也表现得十分专业。针对被告二提出的“车辆属非机动车”“客观无法投保交强险不应加重责任”等抗辩,结合交警部门的车辆定性结论,主张其应按次要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认可其客观无法投保的事实,合理界定责任边界。针对保险公司A“护理费标准过低”“精神损害抚慰金按责任划分”的抗辩,提交死者抢救期间的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优先全额赔付,反驳无依据的费用核减主张。针对保险公司B“医疗费扣减10%”“护理费重复计算”“丧葬费按私营标准核算”等抗辩,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强调丧葬费应按法定非私营单位标准计算,剔除无依据的核减理由。最后,他结合死者年龄、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损失与责任划分,主张被告一承担70%责任、被告二承担30%责任。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帅龙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死者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合计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原告198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8000元,尚应赔付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原告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原告189817.65元。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王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时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二:路面缺陷致死亡获65万赔偿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车辆单方面侧翻,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侧翻具体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超出相关养护规范标准,该路段的管理与养护单位为被告市政管理中心,且事发时未设置警示标志。原告系受害人的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提起诉讼。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共同聚焦案件核心争议,稳步推进维权工作。他们首先进行证据固定与梳理,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等关键证据,证实路面缺陷客观存在且超出规范标准。接着进行核心法律论证,针对“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问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主张被告作为道路管理养护单位,负有及时修复路面损毁、设置警示标志的法定义务,论证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侧翻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面对被告提出的“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律师逐一回应,强调路面高差超出规范是客观侵权隐患,被告未履职存在过错,同时认可受害人在视线良好路段未充分减速存在一定过错,但不能免除被告的核心赔偿责任,促成法院认定责任分担比例。最后,结合受害人年龄、当地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合理损失,纠正原告诉请中的金额笔误。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王帅龙律师与石XX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原告物质损失的50%即637479.84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合计赔偿657479.84元。这一案件进一步展示了王律师在处理复杂交通事故案件时,从证据收集到法律论证,再到应对抗辩和核算损失的全面能力。

王帅龙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民商事诉讼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交通事故、合同纠纷还是债权债务纠纷,他都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在法律行业中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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