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专业知识扎实。自2004年踏入法律行业,2009年正式开启律师执业生涯,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在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职,身兼多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他在律所的重要地位,也反映出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广泛认可。
行业贡献与形象
陈晓伟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积极进行学术研究,发表了《想说无罪不容易》(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等学术文章。在媒体形象方面,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展现了良好的专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非吸案例一辩护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1月至9月间,丁XX、王XX等多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作为其中一员,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于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辩护策略实施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郭X,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包括郭X所在公司业务、职位、参与数额、宣传方式及承诺等。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再次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其家属听从建议,在审判结算退赔15万元。辩护意见指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且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赔,希望法庭减轻处罚。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认定丁XX等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丁XX系主犯,孟X、王XX等系从犯。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陈晓伟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法院酌予采纳,为郭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非吸案例二辩护
案件详细经过
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通过宣讲会或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务,实施并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经司法审计查明,其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郝XX于2023年6月28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辩护思路与措施
郝XX投案前咨询律师,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及时投案以争取自首情节。郝XX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辩护律师为其争取量刑从轻,主要辩护意见包括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同时指出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挂单”金额扣除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但认定郝XX为从犯。鉴于郝XX具有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及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陈晓伟律师的辩护工作为郝XX的量刑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专业能力总结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案件时,他能够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制定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从案件的前期调查、证据收集,还是到庭审中的辩护陈述,都体现了他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他在行业内的多个职务和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的荣誉,也证明了他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他的成功案例为同行在处理类似刑事案件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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