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从军背景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这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发展筑牢了理论根基。他还曾服役于某部,部队严格的军事训练与纪律约束塑造了他坚韧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和出色的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宝贵品质从他的军旅生涯延续至法律职业中,为他的法律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律所重要角色
如今,杨向东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也是该所的合伙人律师。在律所里,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着领导和指导作用。从业以来,他全身心投入法律事务处理,大量的诉讼与非诉法律纠纷都在他精湛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的工作态度下得到妥善解决。无论是法庭上的激烈辩论,还是庭外的协商调解,他都能凭借专业素养和敏锐洞察力,为客户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丰富顾问经验
杨向东目前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与这些单位的合作过程中,他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与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从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他都细致入微、严谨负责,帮助单位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法律风险。此外,在20202023年期间,他还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日常运营和医疗纠纷处理提供有力法律支持,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和患者合法权益。
伦理委员会工作
杨向东还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此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与决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的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推动医疗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他的专业意见和法律视角为医疗伦理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保障了医疗活动在合法合规且符合伦理的轨道上进行。
法院调解贡献
作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杨向东凭借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他在当事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这不仅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还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他以公正、专业的态度,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温暖,促进了纠纷的妥善解决。
劳动监督职责
杨向东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密切关注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的执行。他为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了医院的稳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这个岗位上,他运用法律知识,确保医院劳动管理合法合规,维护了员工的切身利益。
承办案件情况
执业至今,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尤其专精于医疗损害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他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并且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他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展现了他全面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医疗纠纷案例
以“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为例。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2023年12月,卫健委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再次作出的处罚决定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相同。
律师代理策略
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的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而是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代理策略。一方面,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认定卫生室“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具有法律效力,卫健委在重新调查中负有核查并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回避。另一方面,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第二次处罚仅处理“书写病历”问题,未对“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予以认定,属“选择性执法”,未全面贯彻条例立法宗旨。同时,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为维护家属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通过这起案例,可以充分看到杨向东律师在行政与医疗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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