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大家都希望顺顺利利、平平安安的,但有时候可能因为疏忽大意或者一些意外情况,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比如在一些路口,司机可能因为分神没有及时注意到行人突然通过,结果就发生了碰撞,造成行人死亡。这种车辆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很多人就会疑惑,这种情况法律上会怎么判刑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车辆过失致人死亡的法律定性
车辆过失致人死亡,一般涉及到的罪名是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过失”,也就是并非故意去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可能是因为超速、疲劳驾驶、注意力不集中等原因导致。比如一位司机连续开车几个小时没有休息,在经过一个学校路口时,因为疲劳反应迟缓,撞到了过马路的学生,导致学生死亡,这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一般情形下的量刑标准
根据法律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等情况。例如,某司机在一次事故中因为闯红灯,导致两辆车上共三人死亡,且该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他就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三、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
要是在交通肇事之后逃逸,并且因为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行为,本来可能被害人还有生还的机会,但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而失去了生命。比如,司机撞到行人后,害怕承担责任,直接开车逃离现场,行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这种情况下司机的量刑就会更重。
四、量刑的影响因素
在实际量刑时,法院还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肇事者是否有自首情节,如果在事故发生后,肇事者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还有肇事者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损失,取得家属的谅解,这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积极筹集资金赔偿受害者家属,并且得到了家属的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
车辆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判完刑之后,可能还会涉及到民事赔偿的后续执行问题,比如赔偿款是否能按时足额支付,受害者家属对赔偿金额是否还有异议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保障民事赔偿的执行等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这类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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