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上饶擅长建工合同纠纷律师,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上饶擅长建工合同纠纷律师,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781人看过
导读:周文靖律师专注建工合同纠纷多年。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周律师助力郑X收集证据,反驳村委会抗辩,最终郑X诉求获法院支持,收回工程款及利息。

周文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办理过多起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案件,在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也有涉足。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深入研究各类刑事案件的特点和法律规定,不断积累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辩护策略。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周文靖律师在处理建工合同纠纷时,注重证据的收集与梳理,会协助当事人全面收集各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同时,他也十分关注税务稽查程序合法性审查,确保案件处理过程合法合规。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充分展现了他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案件详情

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签订三份《合同书》,约定了工程相关事宜。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多次催讨未付。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在诉讼过程中,村委会提出“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周律师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指出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总价款在验收时达成一致意见,且村委会未在法院限定时间内提出鉴定申请,审计部门的审计仅为行政监督,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成功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

关于利息,因双方未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计付标准,周律师结合合同中“拨款差额部分三年付清”的约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利息计付标准和起算时间的规定,协助郑X明确利息主张的依据和具体计算方式。最终法院支持了郑X主张的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确定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律师价值体现

证据梳理与固化方面,律师协助郑X全面收集、整理各类核心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工程合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结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证明催款事实的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确保各项主张均有充分证据支撑。

有效催款与程序铺垫上,在诉讼前,律师代表郑X出具《律师函》,明确告知村委会欠款金额、付款义务及逾期后果,既履行了合理催告程序,也为后续诉讼主张利息起算时间等关键节点提供了事实依据,同时避免了“怠于催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庭审抗辩与法律适用环节,针对村委会提出的不合理抗辩,律师准确援引法律规定,成功反驳,维护了郑X主张的结算金额的合法性。利息主张的精准把控方面,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协助郑X明确利息主张的依据和具体计算方式,最终使法院支持了郑X的利息诉求,确保其权益得到全面弥补。

案件结果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判决某村委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某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成功收回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周文靖律师在本案中的专业表现,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彰显了他在处理建工合同纠纷方面的卓越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