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多起案件成功辩护获轻判

南宁刑事辩护律师陈俊全:多起案件成功辩护获轻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6 · 1389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深耕刑事领域,成功办理800余件相关案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民事领域也经验丰富。作为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等,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理念,为多起刑事案件嫌疑人争取轻判,如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等。

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服务地区为南宁,联系地址在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70%,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民事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深厚刑事辩护经验

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绩斐然。他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例如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获不起诉;李某涉黑案最终只构成寻衅滋事罪;杨某故意伤害罪案获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获缓刑。在蒙X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蒙Xx等七人犯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的辩护人,提出蒙X具有自首情节,其一方人员并非事端挑起者,在斗殴过程中犯罪作用较轻,应认定为从犯,且本案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蒙X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对方斗殴人员存在严重过错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因素,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卓越的辩护能力。

专业尽责服务理念

陈俊全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全力以赴,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为当事人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策略。无论是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案件,他都以专业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积极参与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的工作,为推动刑事法律业务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作为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他致力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担当。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