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书协议和好有效吗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书中约定双方和好,这一内容是有效的。
从法律角度看,离婚调解书是法院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法律文书。一旦签收,双方需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其中关于和好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一方违反该约定,另一方有权依据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条款。比如,若一方不履行和好后的共同生活、互相照顾等义务,另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不过,若在和好后又出现新的感情问题等,需重新审视双方关系及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可再次起诉离婚,但之前的离婚调解书依然有效,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来处理后续法律事宜。
二、离婚调解书后又签了协议怎么算
离婚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其效力优先于后续签订的一般协议。具体需分情况判断:
1.若后续协议与调解书内容无冲突
如调解书已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核心事项,后续协议仅对调解书未覆盖的细节(如抚养费支付周期、探视时间的具体安排)进行补充,或处理调解书未涉及的财产(如遗漏的小额存款),则该协议在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效,可作为履行调解书的辅助依据,但不得对抗调解书的强制执行力。
2.若后续协议与调解书内容冲突
若协议内容直接推翻调解书的核心条款(如调解书约定房屋归男方,后续协议改为归女方),则冲突部分无效。因调解书是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非经法定程序(如申请再审、发现新证据或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不得变更。双方私下协议无法否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书内容时,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特殊注意事项
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已解除,后续协议不得涉及婚姻关系的恢复(需重新登记结婚);
若后续协议涉及调解书未处理的共同财产分割,该协议可作为财产分割的有效依据,但需双方自愿且不侵害第三人利益。
结论:离婚调解书效力优先,后续协议仅在不冲突、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有效;冲突部分以调解书为准,不得通过私下协议推翻司法文书的强制力。如需变更调解书内容,需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另行起诉(针对未处理财产)。
三、离婚调解书由律师签收是否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调解书由律师签收不具有法律效力,需当事人本人亲自签收方可生效。
首先,调解书的生效要件为“双方当事人签收”(《民事诉讼法》第97条)。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的解除,属于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法律行为,不适用一般民事代理的特别授权规则。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离婚案件的调解书必须由当事人本人签收,即使律师持有特别授权委托书,也无权代签。原因在于身份关系的处分(如婚姻关系解除)需当事人自主真实意思表示,代理人无法替代作出核心决策。
若律师代签离婚调解书,该文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需重新组织调解或依法判决。建议当事人亲自到场签收调解书,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结论:离婚调解书律师签收无效,需本人亲自签收生效。
当我们探讨离婚调解书协议和好是否有效时,除了明确其有效性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之后夫妻关系再次恶化,之前的离婚调解书协议和好是否会对后续离婚程序产生影响,是否需要重新经历调解等流程。另外,在协议和好后,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是否会有特殊规定。如果你对离婚调解书协议和好有效与否,以及上述这些相关后续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别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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