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争议申请时间期限是多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期限及相关时效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期限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该期限为除斥期间性质,逾期将丧失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处理的权利。
2.医疗损害诉讼时效
若选择直接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诉讼时效同样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需注意,“知道或应当知道”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知晓身体健康受损的事实,二是知晓该损害与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3.特殊情形
若患者因医疗行为处于无意识状态或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可在患者恢复意识或行为能力后1年内主张权利;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导致时效中止的,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时效。
提示:上述期限为法定核心期限,建议当事人在知晓权益受损后及时固定证据,并在1年内通过行政处理或诉讼途径主张权利,避免因逾期丧失救济机会。
二、医疗事故争议中举证责任归哪方
医疗事故争议举证责任分配需区分情况。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患者需对到该医疗机构就诊、损害结果、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等事实举证。但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生产者等需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此外,若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推定其有过错。
三、医疗事故争议举证责任归谁
医疗事故争议中,举证责任分配需区分情况。一般情况下,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患者需对其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等事实举证。
当涉及过错推定情形,如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此外,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需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了解医疗事故争议申请时间期限是多长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超过这个申请时间期限,患者是否就彻底丧失了维权的机会呢?实际上,在一些特殊情形下,即便过了申请期限,通过合理的途径和充分的证据,仍有可能争取权益,但会面临诸多复杂状况和较大挑战。另外,申请期限内需要准备哪些关键材料去确保有效维权同样重要。若你对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时间期限、超期维权或所需材料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搁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支持就在这里等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