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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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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929人看过
导读: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主要有六种。一是主张专利权无效,证明其不具备授权条件;二是现有技术抗辩,若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属申请日前国内外公众所知技术则不侵权;三是权利用尽,专利产品首次销售后他人再销售等不侵权;四是先用权抗辩,申请日前已制造等且在原有范围继续的不侵权;五是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使用有关专利不侵权;六是科研和实验目的使用不侵权。
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哪些

一、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哪些

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专利权无效:若能证明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授权条件,可主张其无效,从而不构成侵权

2.现有技术抗辩: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即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不构成侵权。

3.权利用尽: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首次销售后,他人再销售、使用等行为不侵权。

4.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侵权。

5.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领空,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侵权。

6.科研和实验目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

二、专利侵权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救济途径主要包括民事、行政及刑事救济:

民事救济:核心为停止侵害与赔偿损失。权利人可诉请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制造、销售等侵权行为;赔偿损失计算优先适用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或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均无法确定时,法院可酌定1万至500万元法定赔偿。此外,可申请诉前禁令、财产保全证据保全以防止损失扩大或证据灭失。

行政救济: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处理,该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产品及专用设备;调解赔偿数额,调解不成可诉至法院。

刑事救济:针对假冒专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追究假冒专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单处罚金。

上述救济可单独或合并适用,权利人应根据侵权情节选择最优路径。

三、专利侵权的抗辩有几种方式

专利侵权抗辩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专利权无效抗辩: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若专利被宣告无效,侵权指控自然不成立。

2.不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抗辩: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若未落入,则不构成侵权。

3.现有技术抗辩:若被控侵权技术属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则不构成侵权。

4.先用权抗辩: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权。

5.合法来源抗辩: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探讨专利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哪些之后,我们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当提出抗辩事由后,如何有效举证证明这些事由成立,这在实际的专利侵权纠纷中至关重要。若证据不足,即便有合理的抗辩事由,也可能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另外,不同类型的专利,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适用抗辩事由时是否存在差异,也是值得思考的。如果您对专利侵权抗辩事由的举证、不同专利类型适用差异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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