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反垄断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如下:原告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为条件。起诉时需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证据方面,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要证明被告存在垄断行为及自身损失。部分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纵向垄断协议案件中,由被告对行为具有正当性承担举证责任。
管辖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层法院也可管辖。
审理中,法院会审查垄断行为是否成立、因果关系等。若涉及专业性问题,可聘请专家辅助人。最终依据查明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判。
二、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怎样规定的
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体现。当事人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对被告垄断行为及自身受损事实举证。部分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公用企业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被告应对其行为正当性举证。
对于证据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法院可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对专业性问题,可委托鉴定。同时,证据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逾期提交可能不被采纳,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此外,商业秘密等证据可采取保密措施。
三、反垄断民事诉讼证据收集有哪些法律规定
反垄断民事诉讼中证据收集的法律规定主要如下:《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原告需对被告垄断行为及自身受损害事实举证。
同时,《反垄断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应对其行为具有正当性承担举证责任。若原告有证据初步证明被告存在垄断行为,被告否认的,应负举证责任。
此外,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如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等。人民法院可依职权调查收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专家意见可作为参考,但不属于法定证据形式。
当了解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与一般民事诉讼有所不同,原告需要承担更严格的举证责任,证明被告存在垄断行为以及该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另外,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赔偿计算方式也较为复杂,涉及到因垄断行为导致的损失、合理开支等。如果你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遇到证据收集难题、对赔偿计算有疑问,或是对程序规定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别让疑惑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详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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