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要怎么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系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违约救济方式,当事人可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可请求适当减少。法定损害赔偿适用于无约定违约金或约定不明的情形,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其范围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两者适用关系为:有约定违约金的,优先适用,但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就差额主张法定损害赔偿;无约定时,直接适用法定损害赔偿。不得同时主张过高违约金与全部法定损害赔偿,避免双重获赔。
二、法定损害赔偿诉讼时限多长
法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这属于民事诉讼时效范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定损害赔偿案件中,权利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某些持续性侵权行为中,诉讼时效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同时,如果有中止、中断的法定事由,时效会相应延长或重新计算。例如,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而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三、法定损害赔偿的赔偿规则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损害赔偿是指在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其赔偿规则如下:首先,以弥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首要目标。若能确定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具体损失,侵权人需予以赔偿。其次,当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再者,若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均难以确定,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情节等因素,在法定的赔偿幅度内确定赔偿数额。比如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可处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总之,法定损害赔偿旨在平衡双方利益,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也约束侵权人的行为。
在探讨法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要怎么用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两个重要问题。其一,当法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同时存在时,该如何选择适用呢?要依据实际损失和合同约定等综合考量,若违约金足以弥补损失,可能优先适用违约金;若损失远超违约金,法定损害赔偿或是更好选择。其二,适用法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时,证明损失的证据至关重要,只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赔偿主张才更易得到支持。若你在法定损害赔偿和违约金的使用、选择及证据收集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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