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能暂扣非机动车
交通管理部门在以下情况可以暂扣非机动车:一是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照规定可以暂扣车辆;二是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严重,如存在醉酒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且情节恶劣等违法情形时,为调查处理需要可暂扣;三是非机动车涉及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暂扣时,执法部门应出具凭证,妥善保管车辆,不得使用或损毁。当事人接受处理或提供、补办相关证明或手续经核实后,应及时退还车辆。
二、什么情况下能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
其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怠于行使”指债务人不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主张其到期债权。
再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若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不能代位行使。
三、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票据抗辩权
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权利。在以下情况可行驶该权利:一是对物抗辩,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产生。如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背书不连续、票据权利已消灭等,票据债务人可对抗任何持票人。二是对人抗辩,基于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票据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产生。如直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债务人可对债权人行使抗辩权;持票人以欺诈、偷盗、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债务人也可行使抗辩权。但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除非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
当我们了解什么情况下能暂扣非机动车时,还需知晓暂扣之后的相关事宜。比如,非机动车被暂扣后,车主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处理时可能要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若逾期未处理,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另外,若对暂扣行为存在异议,车主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要是你在非机动车暂扣方面还有诸如处理流程、费用标准等疑问,或者面临相关实际问题,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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