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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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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5 · 1865人看过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公民死亡,无遗产且无义务承担人;追索“三费”案件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公民生活困难无力偿债,无收入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法院认为应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程序结束且不再恢复。
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终结执行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程序即告结束,不再恢复。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给代通知金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三是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时,也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发员工工资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但存在一些法定情形可不支付工资:一是劳动者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二是劳动者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且不存在法定应支付工资情形时,可不支付对应工资,如旷工期间;三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工资中扣除赔偿款,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都需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

当探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终结执行时,除了已明确的情况,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终结执行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能否再次申请执行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只要发现新的财产线索,申请人是有权再次申请执行的。另外,终结执行裁定作出后,执行程序是彻底结束,这意味着法院不会再主动对案件进行执行操作。要是你对裁定终结执行的后续事宜,如再次申请执行的流程、条件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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