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情形
紧急避险指为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其构成条件如下:
首先,需有危险现实存在,危险来源多样,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
其次,危险正在发生,即危险已开始且尚未结束,对合法权益形成紧迫威胁。
再次,避险行为是不得已而为之,无其他合理方法可排除危险。
然后,行为人主观上须有避险意图,是为保护合法权益。
最后,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一般是所保护权益大于所损害权益。若超过必要限度,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紧急避险指为使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其成立条件如下:一是存在现实危险,如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二是危险正在发生,即危险已经出现且尚未结束。三是目的须正当,是为保护合法权益。四是避险行为具有不得已性,即无其他方法排除危险时才能实施。五是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一般是保护的利益应大于损害的利益。若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紧急避险的损失由谁承担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责任承担分不同情况。若危险由人为原因引起,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比如甲故意纵火,乙为避险破坏了丙的财物,甲需对丙的损失担责。
若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紧急避险人通常不承担民事责任或仅给予适当补偿。例如因台风来袭,甲为避险将乙的围墙拆除,甲可不承担责任或适当补偿乙。
不过,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如本可采取较小损害的方式避险,却造成了过大损失,避险人需对超出部分担责。
当探讨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情形时,除了了解基本构成条件,还需知道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避险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判断紧急避险是否成立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危险的紧迫性、避险行为的合理性等。如果您对紧急避险的构成条件在具体案例中的应用,或者避险过当的责任承担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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