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办理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来判定
未办理离婚确定孩子抚养权,一般遵循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
父母抚养子女条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老人有能力且要求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其意见。双方可协商确定抚养权,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不办理离婚协议需不需要作出赔偿
仅不办理离婚协议本身通常不存在赔偿问题。
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的约定。若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离婚协议,另一方一般不能直接据此要求赔偿。
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所以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及离婚后果,而非单纯不办理离婚协议这一行为。
三、不办理离婚协议赠与财产是否具有效力
未办理离婚协议中的赠与财产,其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离婚协议未生效,即双方最终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赠与的条款不生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离婚未达成,协议不生效,赠与自然也不生效。
若离婚协议已生效,即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此时赠与条款原则上有效。但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一般可撤销赠与。不过,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这类赠与不能随意撤销,受赠人可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
当探讨不办理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来判定时,其实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分居,孩子实际由一方长期照顾生活,这对抚养权判定会有影响。法院通常会考虑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稳定性。另外,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像有严重不良嗜好、虐待孩子等,即便不离婚,在判定抚养权时也会着重考量。要是你对不离婚时抚养权判定的具体标准、证据收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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