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著作权 > 侵犯著作权案辩护: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轻判

侵犯著作权案辩护: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轻判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733人看过
导读:在法治社会,刑事辩护对于维护当事人权益至关重要。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的陈青友律师,执业多年处理大量案件。在蔡X涉嫌侵犯著作权罪一案中,他凭借专业能力和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轻判,体现了刑事辩护的价值。
侵犯著作权案辩护:律师助力当事人获缓刑轻判

一、专业资质与执业理念

陈青友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本科,自2017年开始在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1xxxxxxxxx1324。他是该律所刑辩团队带头人,秉持着“努力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都能感觉到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在菏泽地区提供法律服务,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长江路1102号山海天泰大厦十楼。在执业期间,他处理过上千件刑事和民事案子,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以及合同纠纷

二、典型案例:蔡X侵犯著作权罪辩护案

本案由山东省XX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山东省XX县人民法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以来,梁XX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印刷盗版图书并销售。当事人蔡X系当地某纸箱包装有限公司职工,公诉机关认为蔡X与蔡X红明知梁XX印刷销售盗版图书,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提供印有相关图标和字样的纸箱用于封装盗版词典销售,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从犯,建议判处蔡X有期徒刑十个月,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三、辩护过程与策略

接受蔡X的委托后,陈青友律师详细阅卷并梳理案件事实、分析法律适用问题。在庭审中,他提出蔡X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核心辩护意见,就蔡X的行为是否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是否与其他被告人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等争议焦点,与公诉机关展开充分质证与辩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陈青友律师就案件细节向法庭提交辩护意见,同时强调蔡X的涉案情节、主观认知等方面的案件事实,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四、辩护成果与律师价值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系共同犯罪,主犯梁XX等人实施盗版图书复制、销售的核心行为。对于蔡X的涉案行为,法院认为蔡X未履行相应审查义务,主观上具有明知的故意,其提供包装材料的行为应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未采纳辩护人提出的蔡X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辩护意见。但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关于蔡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情节等方面的辩护观点,认定蔡X系从犯,且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减轻、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蔡X犯侵犯著作权罪,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罚金已缴纳。陈青友律师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全面考量量刑情节,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在案件中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的专业价值。

网站地图

更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

著作权最新文章

遇到著作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