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介绍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持有执业证号1610xxxxxxxxx5935,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以及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服务地区主要为西安、咸阳,同时也覆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律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魏律师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
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在“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一案中,上诉人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冯X某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终身寿险,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其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一审中,保险公司主张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并提供相关证据。魏宪合律师代理冯X某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X某本人操作,冯X某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其存在带病投保恶意,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解决建工合同纠纷
在“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一案中,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一审中,xx公司提交相关协议及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主张合同无效、已付款项应计入总额且xx公司知晓挂靠事实。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仅能证明马X为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XXX司主张已支付505921元,但仅其中299321元被xx公司认可,其余款项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专业能力体现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充分体现了魏宪合律师在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里,他精准抓住保险公司在询问义务履行上的漏洞,以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论证,为被保险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面对复杂的挂靠关系争议和款项支付问题,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帮助施工方维护了应得的工程款。这种在不同类型合同纠纷中的出色表现,源于他扎实的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认真严谨、精益求精地处理每一个案件,注重时效性,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执业前景展望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以及刑事犯罪等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多样。魏宪合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这些领域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未来,他将继续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深耕细作,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面对新的法律问题和挑战,他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作为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以及法院特邀调解员、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也将在行业内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