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从刑事辩护到教育公益:徐征律师的多元法律实践

从刑事辩护到教育公益:徐征律师的多元法律实践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3 · 1790人看过
导读:本文从知识结构、职业角色、工作方法和业务领域四个关键侧面,对徐征律师的职业实践进行分析。其拥有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担任多类社会职务,在刑事案件中展现专业辩护能力,还涉足教育与行业服务,专业特征鲜明且多元。
从刑事辩护到教育公益:徐征律师的多元法律实践

西政学历:筑牢刑事与合规业务根基

徐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这一专业的法律教育背景,为他处理各类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等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使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法律适用和争议焦点,系统地制定应对策略,从容应对案件的复杂性。

多角色参与:深化法律运行机制理解

徐征律师担任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多种社会与行业职务。这些多元角色使他能从不同视角深入了解法律运行机制。作为高校实训专家和兼职教授,他能接触到前沿的法律理论和学术动态;作为各类专家库专家和仲裁员等,他参与到司法和社会治理的实践中,这些经验反哺到他的诉讼和非诉策略中,使其能制定出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方案。

“专业尽责”实践:精准量刑辩护策略

在张X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案中,核心争议点在于定罪量刑的依据以及被告人是否构成该罪名。原审法院以被告人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份数定罪量刑,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被告人上诉认为应以检疫送检动物的批次作为定罪量刑依据,且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一审量刑过重。徐征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上诉人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上诉人不是适格主体、主观无徇私故意和客观无舞弊行为等辩护意见。二审法院虽未采纳部分意见,但认可上诉人行为情节轻微等理由,改判定罪免刑。此案例体现了徐征律师在量刑辩护上的精准策略,从多个角度为被告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践行了其“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

业务多元延伸:构建法律服务生态

徐征律师除了核心的诉讼业务外,还参与到教育领域,担任高校的实训专家和兼职教授,这不仅有助于培养法律专业人才,也使他能不断更新知识体系。同时,他在行业协会担任各种职务,参与行业规则的制定和完善,促进法律行业的健康发展。这些活动拓展了他的专业边界,使他能够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待法律问题,形成了更系统的法律问题解决能力,构建起了一个多元化的法律服务生态。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辩护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