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鉴春律师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自2009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服务地区为河南周口,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这一丰富的实践经历使他在法律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知识,为其在不同类型案件的处理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核心执业领域
李鉴春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他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50%。在这些领域,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同时,他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的刑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职务犯罪领域,他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占比约60%,并且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这种广泛且深入的执业领域覆盖,显示出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执业理念与社会职务
李鉴春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在社会职务方面,他曾于20102012年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这一经历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学理论方面的深厚造诣,也锻炼了他的知识传授和表达能力。同时,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这表明他在当地法律界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能够为政府的法治建设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典型案例:李某被控开设赌场缓刑案
在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充分展示了李鉴春律师在认罪认罚程序中通过精准辩护实现量刑优化的专业实践。
从案情来看,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在辩护进程方面,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鉴春律师及时阅卷并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他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多次专业沟通,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并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但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进入审判阶段,李鉴春律师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从辩护要点总结来看,本案凸显了李鉴春律师精准识别辩点的能力,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指控规模;他分阶段持续推动辩护工作,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并且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获得缓刑判决。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李鉴春律师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仍能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在该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也进一步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
综上所述,李鉴春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广泛的执业领域、坚定的执业理念以及在典型案件中的出色表现,在河南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较高的社会影响力。他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为其在法律行业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