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实力不凡
曹亮律师毕业于中南大学法律专业,自2009年开始在法律行业深耕。他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210xxxxxxxxx1502,服务地区为沈阳,联系地址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悦宾街1号方圆大厦19层。多年来,曹亮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和合同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中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0余件,刑事方面约500多件,占比约60%,在民事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二、多重身份彰显专业
曹亮律师不仅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还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辽宁省刑法学会第六届理事、(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舞弊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第一届京师律所(东北区)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沈阳市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这些身份无疑是对他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
三、秉持理念捍卫正义
从业多年,曹亮律师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执业理念,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原则,恪尽职守,捍卫法律的公平正义。他凭借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较高的胜诉率,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
四、成功辩护电信诈骗案
在一起电信诈骗案中,曹亮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辩护能力。被告人谭X等六人组成电信诈骗团伙,在20xx年4月至6月期间,先后在沈阳市xx区设立窝点,冒充S国检察官执法人员等身份,通过拨打诈骗电话、诱骗被害人登陆钓鱼网站等方式,骗取被害人账户钱财。该团伙以“啊XX组”为分组代号向S国被害人拨打诈骗电话累计达9000余次。沈阳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谭X等六人犯诈骗罪。
曹亮律师作为被告人谭X的辩护人,提出了多项辩护意见。他认为被告人谭X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支配地位,系从犯;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应酌情从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认为六名被告人均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案六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均系犯罪未遂,故比较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谭X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但作用相对较小,故予以从轻处罚。各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罪行,故以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辩护谭X的合理部分意见。最终,各被告人服从判决均未提出上诉,这也体现了曹亮律师辩护工作的有效性和专业性。
如果您在刑事辩护(经济类犯罪)、民事合同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曹亮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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