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前两年所转移的财产能否撤销
借款前两年转移财产,一般不能撤销。债权人撤销权通常是针对债务人在债务形成后,为逃避债务实施有害债权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以及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才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借款前两年转移财产,通常难以认定是为逃避该笔借款债务,不符合撤销权行使的条件。但如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就是为逃避之后的借款债务,也可尝试向法院主张撤销。
二、借款前两年转移财产撤销有无法律依据
借款前两年转移财产,若符合法定情形,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请求撤销。若借款前两年转移财产属上述情况,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三、借款后转移财产撤销是否有法律支持
借款后转移财产撤销有法律支持。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当探讨借款前两年所转移的财产能否撤销时,其实还涉及到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财产转移被判定可撤销,后续的财产返还该如何执行,这其中可能涉及到财产状态变化、第三方权益等复杂情况。另外,在判定能否撤销财产转移时的证据收集也至关重要,哪些证据能有力支持撤销诉求,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该如何保障等。如果您在这些方面存在疑惑,或者对借款前财产转移撤销的具体流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别让问题一直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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