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概述
郑勇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自2009年开始在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多年。他现担任四川迈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同时也是律所高级合伙人。其办公地址位于凉山西昌市月海路2段13号19栋五楼。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专注刑事辩护
郑勇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近二十年的刑事辩护经历让他对各类刑事案件有着深入的理解。他办理了500多起包括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运输毒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开设赌场等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对案件准确的判断、对证据透彻的分析以及法庭上有理有节的辩护,为许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被判处缓刑的结果,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络犯罪辩护
在网络犯罪领域,郑勇律师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例如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束某提供银行卡“跑分”,涉案金额一百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束某系被动参与、时间短、获利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判处束某缓刑。这一案例体现了他在网络犯罪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职务犯罪辩护
对于职务犯罪案件,郑勇律师也有诸多成功案例。虽然在提供的素材中未详细列举具体职务犯罪案例,但从他专精于职务犯罪辩护以及丰富的办案经验来看,他在处理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时,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毒品犯罪辩护
毒品犯罪是郑勇律师擅长的领域之一。在毛某贩卖毒品案中,涉案毒品6000余克,一审判处毛某死刑。郑勇律师在二审中提出毛某系被动参与、犯罪作用及地位低于同案犯的辩护意见,二审改判毛某死缓。还有阿某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7000余克,一审判决没收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二审发回重审后,郑勇律师提出60万元系阿某合法财产的辩护意见,一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他在毒品犯罪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
抢劫杀人案辩护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辩护团队紧密协作。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的复杂过程,但郑勇律师所在团队坚持辩护,最终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这一案例体现了他在重大复杂刑事案件中的坚持和专业素养,为当事人洗清了冤屈。
商标侵权案辩护
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3000多万元。在侦查阶段,郑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证据不足不应批捕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该意见,对张某不予批捕。这显示了他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阶段就能准确分析证据,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处理结果。
滥伐林木案辩护
在吴某滥伐林木案中,涉案树木近一千株。被害人吴XX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被不起诉人XX带领村民砍伐其承包地种植的价值500多万元的果树,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辩护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吴X等人不构成滥伐林木罪的法律意见未被采纳,公安机关报捕后,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出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未批准逮捕。后来公安机关直诉到检察机关,辩护人提出本案涉案林木并非《森林法》采伐管理范围内的林木及犯罪主体不适格等法律意见,建议不起诉。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并召开听证会,最终作出对吴X等人不起诉的决定。这一案例体现了郑勇律师在林业犯罪案件中的专业辩护能力。
串通投标案辩护
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郑勇律师提出杨某的行为不符合串通投标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对杨某不予起诉。这表明他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无罪辩护。
故意伤害案辩护
崔某故意伤害案中,被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郑勇律师提出崔某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崔某不予起诉。这体现了他在人身伤害犯罪案件中,能够从犯罪情节和主观方面为当事人进行有效辩护。
生产假药案辩护
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郑勇律师提出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从犯、可以不诉的辩护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对宋某不予起诉。这显示了他在药品犯罪案件中,能够综合考虑各种情节,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的结果。
窝藏包庇案辩护
何某窝藏包庇案,何某帮助在押犯脱逃。郑勇律师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这体现了他在妨害司法犯罪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最轻的处罚结果。
郑勇律师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四川凉山地区的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是攀西地区专注刑事案件的精英团队代表。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