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规定存在几种限制离婚的情况:
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对孕期、产后女性的特殊保护。
二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一般指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损害夫妻感情的行为。此规定旨在维护军人家庭稳定及国防建设。
三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是为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给双方一定冷静期。
二、法律规定哪些情形下不可办理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不可办理离婚:一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是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三是夫妻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无法通过协议离婚;起诉离婚时若不满足感情确已破裂等法定判离条件,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四是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只能诉讼离婚。
三、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有哪些禁止性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离婚存在以下禁止性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未达成离婚协议、未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们探讨了法律上不允许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其实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离婚冷静期的适用问题。在法律不允许离婚的部分情形下,即便进入离婚程序,冷静期的规定也会让双方有更多时间慎重考虑。另外,若一方在不允许离婚的阶段强行提起诉讼,后续的法律程序及结果也值得关注。如果您对法律不允许离婚的具体判定标准仍存疑惑,或者想了解在这些特殊情况下离婚冷静期、再次诉讼等相关问题,别让疑问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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