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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借款合同没借钱用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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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31 · 1951人看过
导读:一般情况下,签署借款合同但未实际收到借款,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因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需实际交付借款才生效。但借款人需对未收到借款承担举证责任,可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若出借人能证明已交付,借款人可能要还款,所以应及时保留未收到借款的证据。
签署借款合同没借钱用不用还

一、签署借款合同没借钱用不用还

一般而言,签署借款合同但未实际收到借款,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依据《民法典》,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需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才生效。若仅有借款合同,出借人未履行出借义务,借款人就无还款义务。

不过,借款人要对未收到借款承担举证责任。比如通过银行转账记录证明出借人未打款,或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表明出借人未交付借款。若出借人能证明已完成交付,借款人可能面临还款要求。所以,未收到借款却签合同,应及时保留未收到借款的证据,避免纠纷

二、签借款合同未借钱却被追债,该还吗

签借款合同未实际借钱,一般无需偿还。依据《民法典》,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出借人交付借款合同才生效。若仅有合同,出借人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未生效,借款人无还款义务。

面对追债,借款人应积极收集未收到借款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借款事实不存在。若债权人起诉,借款人可在庭审中出示证据抗辩。若已遭遇暴力催债等情况,应及时报警维护自身权益。

三、签借款合同未借钱被追债,法律支持还款吗

签借款合同未借钱被追债,法律通常不支持对方追债诉求。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除了有借款合同外,还需有借款交付的事实,借贷关系才生效。若出借人仅能出示借款合同,无法证明已提供借款,如转账记录、收款收据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要求还款主张。

此时,作为被告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自己未收到款项。同时要准时参加诉讼,积极答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探讨签署借款合同没借钱用不用还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若签署了借款合同却没实际收到借款,之后债权人要求还款,这就涉及到举证问题,借款人需证明自己未收到款项。另外,若借款合同中有约定相关违约责任等条款,即便没拿到钱,也可能面临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你是否会感到迷茫和担忧呢?如果对于签署借款合同后未实际借款的举证责任、违约责任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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