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张居宽的执业风采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他拥有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自2009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从业经验。张律师不仅是中共党员,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
从2004年起,张居宽律师就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后,他凭借自身的专业能力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在执业过程中,他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实力和职业素养。
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详情
在众多案件中,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值得关注。该案件由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甲公司起诉被告乙公司,同时涉及第三人丙公司、丁公司。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30万元及违约金,其称已依约完成融资引荐等服务,但被告未按《服务协议》付款。而被告则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两第三人也表示不清楚原告及案涉《服务协议》的相关情况。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各方提交了《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对这些证据进行了质证与认证,并结合各方陈述查明案件事实。法院重点审查了《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以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
三、案件判决结果及启示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负担。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并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实际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同时,也彰显了法律在处理合同纠纷时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张居宽律师在类似案件的处理中,凭借其开阔的思路和务实的作风,能够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地预见和处理相关法律风险,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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