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法院受理重复起诉的情况怎么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若遇到法院受理重复起诉,你可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法院驳回起诉。若法院未审查而受理,你还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出“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抗辩,提交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说明此为重复起诉,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若法院已作出生效裁判,对方又重复起诉,你可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再审程序纠正错误受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法院受理重复起诉当事人可提哪些法律异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事人面对法院受理的重复起诉,可提以下法律异议: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无论当事人诉讼地位如何变换,只要主体一致,就可能构成重复起诉。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诉讼标的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请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应在一审答辩期内以重复起诉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属实,将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法院受理重复起诉当事人提异议有啥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当事人可对法院受理的重复起诉提异议。该解释第247条规定,当事人就已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后诉与前诉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这三个条件,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可据此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经审查,若认定为重复起诉,应裁定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提出异议时,当事人需说明重复起诉情况及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当遇到法院受理重复起诉的情况怎么办时,除了要了解如何应对,还需知晓相关的后续影响。重复起诉若被法院认定,后诉通常会被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会裁定驳回起诉。并且,重复起诉可能会浪费司法资源,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另外,若重复起诉是恶意为之,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若你在重复起诉的认定、后续处理流程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不清楚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重复起诉,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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