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有限公司被起诉,股东要担什么责
一般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公司被起诉,在股东已足额出资、无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时,股东通常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但存在特殊情形,股东可能担责:一是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是法人人格否认,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公司被起诉时股东承担责任有何法律界定
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需承担责任:一是出资不实,若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足额缴纳出资,应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要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三是法人人格否认,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有限公司股东在被诉时连带责任有无法律界限
有限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界限。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但在特定情形下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其他股东协助抽逃出资,也需承担连带责任;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以法定情形和相应责任范围为界限。
当我们探讨当有限公司被起诉,股东要担什么责时,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况,在公司被起诉时,可能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你对股东责任承担的具体认定、责任范围界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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