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三部)主任,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他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复杂多罪指控,面临重罚危机
被告人许某在担任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指控包括放贷收息非法收受59.5万元以及让请托人代付红木家具款非法收受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指控其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规划许可致巨额配套费未征回,以及不履行催缴职责致另一笔配套费未征回。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许某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处罚。
确立辩护思路,精细拆解罪名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辩护策略。第一时间会见许某,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思路。针对受贿罪,对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应按有利标准计算数额;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角度切入,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请托人无需行贿。
体系化辩滥用职权,多维度据理力争
在滥用职权罪辩护上,陈晓伟律师进行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并非许某法定职责;强调开发区特殊政策环境,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司法解释,指出配套费可追回,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虽未无罪辩护,仍为当事人减刑
法院审理部分采纳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许某构成两罪。但在受贿罪中,将59.5万元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陈晓伟律师虽未实现无罪辩护,但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方位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有效辩护”,彰显了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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