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在双方居住地办理离婚吗
这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来看。
协议离婚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在居住地办理。
诉讼离婚,如果居住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则可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二、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有哪些规定
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一般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过部分地区开展了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双方可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看是否能在异地办理。若能,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要求提供材料,如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经审查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诉讼离婚: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时要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经法院审理判决。
总之,异地办理离婚需依具体离婚方式及当地规定来确定流程和要求。
三、异地协议离婚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异地协议离婚需满足一定条件。一般要求双方已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具体程序如下:首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然后,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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