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程豪。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程豪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
程豪律师长期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同时,他还凭借专业的服务,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除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程豪律师还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他是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以及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
在众多案件中,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能充分体现程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辩护智慧。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借款冲抵和扣除第三方查询费用;在量刑情节辩护上,强调自首、立功等情节,并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指出家庭困难等情况请求法庭考量。
虽然法院在罪名认定和受贿数额认定上未采纳程豪律师部分观点,但在量刑情节认定上,法院采纳了他关于“自首”和“退赃”的辩护意见。最终,卢XX因自首被依法从轻处罚,亲属代为退缴全部赃款也被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理由。
程豪律师在该案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程序正义;明确争议焦点,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实现有效辩护;还体现人文关怀,全面展现被告人的多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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