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的吗
商标权适用善意取得存在一定争议,但司法实践中存在认可的情况。
从法理层面看,善意取得需满足无处分权人处分财产、受让人受让时为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已完成登记或交付等条件。商标权属于无形财产权,一般认为其不具有典型动产或不动产那样的占有、交付表征,似乎与传统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对象有别。
不过在司法实践里,若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法院可能会基于保护交易安全和善意第三人利益等因素,认可商标权的善意取得。比如无处分权人转让商标,受让人不知且无重大过失,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商标转让登记,部分案例会认定受让人取得商标权。
二、商标善意取得需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商标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借鉴物权善意取得原理。商标善意取得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受让人受让商标时为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二是以合理价格转让,需根据商标市场价值、使用情况等综合判定价格是否合理。三是转让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已进行变更登记,完成法定公示程序。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受让人才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商标权,原商标权人一般不能要求受让人返还商标,但可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三、商标善意取得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在商标善意取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主张构成商标善意取得的一方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该方要证明其在取得商标时为善意,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比如证明自己在交易时已尽合理审查义务,查阅转让人相关授权文件等。同时,要证明以合理价格受让商标,可提供交易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交易价格符合市场行情。另外,还需证明商标已完成法定的转让手续,如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并获核准等。若其无法完成上述举证,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探讨商标权是否可以善意取得的吗这个问题后,我们还需关注相关的拓展情况。若商标权被认定可以善意取得,那么后续关于商标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方面的界定就尤为关键。比如善意取得商标权后,使用范围超出原商标核定范围可能会引发新的法律问题。另外,当原商标权人发现商标被善意取得后,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纠纷处理程序。如果您对商标权善意取得后的使用规范、纠纷处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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