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5 · 1327人看过
导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如被侵权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有明确被告(知晓其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有具体诉讼请求(明确赔偿金额及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和事实理由(阐述侵权时间、地点、经过);案件属法院受理范围且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满足则受理立案。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需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首先,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自身人身权益受损。比如被侵权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作为原告起诉。其次,要有明确的被告,需清晰知晓侵权人身份信息,像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再者,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应明确赔偿金额及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事实理由要阐述侵权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最后,案件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法院就会受理立案。

二、人身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人身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原告需对以下事实举证:一是损害事实,证明自身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如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二是被告的过错行为,要证明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可通过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

被告若主张免责或减轻责任,需对免责事由举证。如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被告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在无过错责任中,被告要证明存在法定免责情形,像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此外,在一些特殊侵权领域,如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部分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举证。

三、人身损害赔偿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原告通常需证明以下方面:一是被告实施了侵权行为;二是自身遭受了损害后果,像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被告存在过错(在过错责任情形下)。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举证责任会倒置。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需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需证明尽到管理职责。这些情况下,被告需承担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

当我们探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标准如何确定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立案标准后,赔偿范围和金额该如何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个方面,不同的损害程度对应着不同的赔偿计算方式。另外,证据的收集在这类案件中也至关重要,有效的证据能为立案和后续赔偿争取提供有力支持。如果你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立案标准确定后的赔偿计算、证据收集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

人身侵权最新文章

遇到人身侵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