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权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维权纠纷中举证责任的承担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比如在合同纠纷里,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要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举证;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需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举证。
但在某些特殊纠纷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像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需对合同订立和生效事实举证;主张变更、解除、终止合同关系的一方,要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举证。
特殊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像环境污染纠纷中,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情形及行为与损害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
劳动争议纠纷中,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三、合同纠纷举证责任谁承担
一般而言,合同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若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
在探讨维权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时,除了明确举证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一些特殊的维权纠纷中,即使确定了举证责任方,但因证据获取难度大,该如何解决?还有,若举证责任方提供的证据被质疑真实性,又该遵循怎样的鉴定程序来确定证据效力?这些都是维权纠纷中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果您在维权纠纷里对举证责任承担、证据获取与鉴定等方面存在疑问,想要更清晰地了解自身权益和应对策略,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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