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设立中会产生哪些纠纷
公司设立中主要产生以下几类纠纷:
1.设立失败纠纷:若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设立,发起人之间就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分担易起争执。比如,对筹备场地租赁费用、人员工资等,各发起人可能就分担比例无法达成一致。
2.出资纠纷:包括发起人未按约定出资、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情况。如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其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其他发起人可要求该出资股东补足差额。
3.发起人责任纠纷: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因自己的过错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公司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可能对合同效力、责任承担等产生争议。
4.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对于谁具备股东资格可能存在争议,像隐名股东要求显名化,其他股东可能对此有不同意见。
二、公司设立纠纷如何划分责任
公司设立纠纷责任划分需区分不同情形。若为股东出资违约,未按章程足额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还需向公司补足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若是设立中公司侵权,公司成立的,由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向其他发起人追偿,追偿比例按约定或出资比例确定。
若存在发起人擅自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为自己利益与相对人交易,公司可主张不承担责任,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三、公司设立纠纷中发起人责任如何认定
在公司设立纠纷里,发起人责任认定规则如下:
合同责任方面,若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可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若发起人以自己名义为设立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相对人可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公司成立后对合同予以确认或实际享有合同权利、履行义务的,相对人也可请求公司承担。
侵权赔偿责任上,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出资责任方面,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足额出资,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需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若公司不能成立,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当探讨公司设立中会产生哪些纠纷时,除了已提及的纠纷类型,还有一些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例如,设立中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如果公司最终未能成功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由谁承担,是全体发起人共同承担,还是按各自过错分担。另外,发起人之间的出资违约纠纷也较为常见,若有发起人未按约定出资,其他发起人如何追究其违约责任。若你对公司设立中纠纷的处理、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阻碍公司发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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