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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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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03 · 1758人看过
导读:异议股东股权回购需先满足法定情形,包括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红条件却不分配、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后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东应在股东会决议通过60日内与公司协商回购,未达成协议的,可自决议通过90日内向法院起诉,同时需收集保存股东会决议、沟通记录等证据维护权益。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怎样处理

一、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怎样处理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处理一般如下:

首先,需满足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其次,股东应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与公司协商股权回购事宜,达成协议后按协议履行。

若六十日内未达成协议,股东可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回购价格等事项。整个过程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股东会决议、与公司沟通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应如何处理

异议股东股权回购依《公司法》规定处理。首先,符合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通过决议使公司存续等,股东可提回购请求。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协商股权回购事宜并达成协议。若六十日内未达成,股东可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判确定回购价格等事项。

需注意,股东要及时行使权利,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股东会决议、提出回购请求的书面材料等,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异议股东股权回购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需满足: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仅在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在探讨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怎样处理时,除了基本的处理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回购价格的确定,这往往是争议焦点,通常要综合公司的资产状况、盈利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合理定价。另外,回购后的股权处置也很重要,公司是选择注销该部分股权以减少注册资本,还是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都需要依据公司的发展战略来决定。若你在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处理过程中,遇到价格协商难题、股权后续处置困惑等问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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