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昆伟律师,现执业于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其律师执业证号为1350xxxxxxxxx2014,服务地区为泉州,律所具体联系地址位于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府前大道福溪小区C区58号。他毕业于福建农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自2008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陈昆伟律师秉持专业立身、诚信为本的执业准则,以扎实法学功底为根基,以追求卓越为导向,在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深耕多年。他身兼多个职务与称谓,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受聘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公益律师、福建求达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以及泉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劳动、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
在其众多成功案例中,有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极具代表性。2024年3月20日,陈XX与黄XX签订《案涉寺庙经营权转让合同》。陈XX按约支付15万元转让款并入住寺庙后,却发现该寺庙尚未注册登记,黄XX既无合法转让资格,也无法提供相关产权手续,致经营权变更手续无法办理,且黄XX未完好交付寺庙并干扰其正常运作,构成严重违约。
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返还转让款及利息等。庭审中,黄XX辩称已完成经营权交付,合同未达解除条件。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他指出黄XX未如实披露寺庙未注册登记的事实,导致合同目的落空,符合法定解除情形;黄XX未履行协助办理变更手续等义务,构成根本违约;陈XX虽曾入住但未取得合法经营权且已搬离,黄XX应返还转让款并承担利息损失。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黄XX未履行合同核心义务,案涉寺庙未注册登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准予解除合同。同时,判决黄XX返还陈XX15万元转让款,并承担相应利息损失。
在这起案件中,陈昆伟律师精准定位合同解除核心要件,聚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一法定情形,结合关键事实,为法院判决提供了坚实依据。他高效推动款项返还与损失赔偿,明确主张合同解除后的返还义务及利息损失。此外,他有力反驳被告抗辩主张,拆解论证“实际入住不等于取得合法经营权”。对于寺庙这类特殊经营主体的经营权转让纠纷,他精准把握关键合规要点,为同类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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