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隆银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他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此前,他有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和检察机关工作的经历,为后续执业积累了丰富经验。
2018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王X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庭审中,被告人王X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请求宣告无罪并拒绝赔偿。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X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及民事赔偿责任划分和金额确定。
程隆银律师制定“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策略。刑事上,梳理证据链证实王X犯罪事实;民事上,精准核算赔偿项目并提交证据,同时考虑被害人过错。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9184.11元。
程隆银律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信条,在接待当事人、分析案件、梳理证据、庭审交锋等环节都严格要求自己。他还参与法院调解等工作,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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