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孙伟伟,她任职于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踏上执业之路后,孙伟伟律师便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执业至今,孙伟伟办理的刑事案件已超过300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她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同时,她还担任着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她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
孙伟伟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提炼关键焦点,精准制定辩护方案和应对策略。她的这一专业能力在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案号为(20xx)鲁0xxx刑初x号的这起案件,由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以来发生了一系列严重事件,王X2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后潜逃,被告人王X1、潘XX明知犯罪事实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逃匿。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各种证据,认为被告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孙伟伟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分析案件情况。在辩护过程中,她指出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同时,孙律师着重强调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二人在此期间提供手机、手机卡等行为属犯罪情节较轻。
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认为孙伟伟律师所提二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系自首,请求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潘XX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
除了这起案件,孙伟伟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还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还获得了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实力赢得了客户信任与业界认可,在刑事法律领域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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