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债务该如何进行分配
夫妻离婚后债务分配需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一般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独自承担。个人债务通常指一方婚前债务,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债务。
离婚时,双方应明确债务性质和范围,避免后续纠纷。若对债务分配有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夫妻离婚后爷爷奶奶是否有探视权
目前法律未赋予爷爷奶奶在夫妻离婚后探视孙子女的权利。探视权主体通常限定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这是基于亲子关系设立的法定权利。
不过从情理角度,爷爷奶奶与孙子女存在情感纽带。若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爷爷奶奶探视,爷爷奶奶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在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前提下,就探视时间、方式等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爷爷奶奶不能通过诉讼主张探视权,但可由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由,在合理范围内协助爷爷奶奶进行探视。
三、夫妻离婚后替对方还债能追偿吗
夫妻离婚后替对方还债能否追偿需分情况判断。若该债务是对方个人债务,一方替还后有权追偿。个人债务指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仅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个人债务本就应由其个人偿还,另一方无偿还义务,替还后构成无因管理,可向对方主张返还。
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对债务承担有约定,一方超出约定偿还部分可向对方追偿;若未约定,按照公平原则,已全部偿还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承担其应分担份额。总之,通常替对方还个人或超份额的共同债务,均可追偿。
夫妻离婚后债务该如何进行分配,除了核心的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划分,还有两个易被忽视的关键问题:其一,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所有的一方,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签字);其二,债务分配协议的外部效力。若双方仅内部约定债务承担,未告知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清偿,清偿后可向约定承担方追偿。若您对离婚债务的认定、举证或协议执行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妥善处理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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