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他凭借着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他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都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程豪律师在实际办案中是如何展现他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的。
在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中,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还收取了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XX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被告人卢XX泄露国家秘密的目的是为了收受财物,两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构成“牵连犯”,依法应“择一重罪论处”,而非数罪并罚。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他主张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部分短信查询费用也应剔除。在量刑情节辩护时,他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提交了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家庭困难,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虽然最终法院在罪名认定和受贿数额认定上没有完全采纳程豪律师的意见,但他在案件中依然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了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程序正义。他关于“牵连犯”和“受贿数额”的辩护,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推动了法院审慎裁判。更重要的是,他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最终被法院采纳,成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最关键法定情节,同时“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法院认可,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向法官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程豪律师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能够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辩护。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程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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