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赣州的法律界,丁云龙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资深法律人。他就职于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他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是法学硕士研究生。早在2007年,他就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
丁云龙律师拥有多重身份,他是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法律服务传播大使、CCTV央视在线直播网客座教授、中国教育管理研究院人才教育培训中心客座教授。他深耕法律领域二十余载,先后任职于江西省赣州市的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核心岗位,在政府法务、检察实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实现了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从2019年正式执业至今,丁云龙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尤其专长于无罪辩护案件,占比约10%。同时,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方面也有丰富经验。在行政案件领域,他承办案件1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诉讼,占比约20%,也熟悉执行等关联案件处理。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剖析每一起案情,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方案。
廖X、朱某、张X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是丁云龙经办的典型案件。2024年1月,三名被告人成立“XX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员工通过社交平台虚构人设吸引特定年龄段单身女性关注,诱导其添加上游犯罪人员指定的社交账号获利。2024年8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公诉机关最初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建议补充侦查。2025年2月,公诉机关补充材料后重新移送。此后庭审历经波折,被告人甲申请更换辩护人获批准,案件还经历了延期审理、变更起诉等情况。
丁云龙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深入剖析案件。他发现公诉机关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未能证明所涉信息可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而三名被告人通过虚构身份进行引流,为上游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非法获利远超司法解释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应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法院采纳了相关观点,将罪名进行了变更,被告人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依法没收扣押的电脑、手机、账本等作案工具;没收已退缴的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
丁云龙律师的专业服务,让众多刑事犯罪嫌疑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人等都能在司法程序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他也因此赢得了广泛认可与信赖。
联系地址是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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