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能否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离婚后可以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中可就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离婚后对债权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约定就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过,此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一方承担后,可依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对于债权,按约定享有相应权益。
二、离婚后能否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能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支持:
其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其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其三,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其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变更抚养权可先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变更协议;若协商不成,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三、离婚后能否以欠条形式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后可以以欠条形式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上,只要双方就精神损害赔偿达成一致,以欠条形式确认该债务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等产生的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双方签订欠条,意味着就精神损害赔偿达成了合同关系。欠条应明确赔偿金额、支付时间等关键内容。不过,需要注意欠条需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若一方事后不履行欠条约定,另一方可以凭借欠条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离婚后能否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答案是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但约定的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双方约定某笔共同债务由一方单独承担,该约定仅在夫妻内部生效,若债权人不知情,仍有权向原夫妻双方主张债权,承担债务的一方后续可按协议向另一方追偿。此外,约定需明确债权债务的具体类型、金额及承担主体,避免模糊表述引发后续争议。若你对离婚后债权债务约定的有效性、协议起草要点,或自身涉及的具体债务(如房贷、共同借款)约定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可帮你梳理细节、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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