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法律问题层出不穷,尤其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面临巨大压力和困境。很多人在遭遇刑事案件时,苦于找不到专业、负责且经验丰富的律师为自己辩护,最终可能导致权益受损。而今天要为大家介绍的赵骄虎律师,就是一位能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1455,主要服务于南京地区。他是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同时还是“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他办公地点主要在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的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
执业期间,赵骄虎律师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还实现了多起案件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赵骄虎律师的专业能力。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间,该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庚X先后任X路门店业务员、经理,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2023年至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涉案数额中部分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虽未采纳“单位犯罪”“员工投资数额扣除”等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赵骄虎律师精准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明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结合被告人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有效说服法院采纳该意见;最终助力被告人获得理想判决,既承担了刑事法律责任,又避免了实刑羁押对个人及家庭的冲击。
赵骄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度的责任心,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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