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财产要返还给哪个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财产应返还给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撤销权行使后,因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而取得财产的相对人应将财产返还给债务人,恢复到债务人未处分财产前的状态,以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若相对人已支付对价且主观善意,可能存在不同处理方式,但总体目的是尽量使财产回归债务人,再用于清偿债权人债务。
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途径是什么样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依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需符合法定条件,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且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等。法院审理后,若认定代位权成立,由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要费用包括什么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依《民法典》规定,一般由债务人负担。这些必要费用通常涵盖以下方面:
一是律师代理费,当债权人聘请律师代理撤销权诉讼时,合理的律师服务费用属于必要支出。
二是差旅费,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因处理撤销权事宜而产生的交通、住宿等差旅开销。
三是诉讼费,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时需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用等。
若第三人有过错,应适当分担部分费用。判断费用是否必要,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以合理、必要为原则确定。
当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财产要返还给哪个?这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若债务人直接向受让人转移财产,撤销后财产通常返还至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用于清偿全体债权人债务;若受让人已将财产转让给善意第三人(符合“善意、合理对价、已交付”要件),则无法直接要求第三人返还,债权人需通过其他路径主张权利。此外,若债权人债权已到期且符合优先受偿情形,返还财产也可能优先清偿该债权人。若你对撤销权行使后的财产返还主体、善意第三人认定或优先受偿规则存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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